一、总体目标
以打造法治型、服务型、责任型、效能型政府为目标,以便民利民为主线,结合我区 年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结果,按照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要求,通过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,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,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,优化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。
二、清理对象、范围
(一)本次清理对象为全区具有行政许可(审批)职能的部门(不含驻区的垂直管理部门)
(二)本次清理范围为全区各行政部门现有实施的行政许可、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。
三、清理内容
(一)审批项目
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各单位要全面认真清理本单位应当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(包括区级审批和区级初审转报上级审批项目)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。
1对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、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明确每个项目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