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公安部交管局、交警总队要求,7月起,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、查处交通违法行为、处理交通事故以及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时,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。日前,公安部交管局即将对全国各地交警部门贯彻落实《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》和规范使用管理执法记录仪的工作情况开展为期半年的调查摸底。现结合基层交管部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实际情况,探讨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的存在的一些问题。
一、执法记录仪使用情况及典型案例
(一)思想上因循守旧,不愿使用科技警务装备。有部分民警不能正确意识到,合理使用执法记录仪是规范执法行为,维护民警合法正当权益的一项重要措施。有个别民警、协管员,认为自身经验丰富,群众工作得心应手,具有处理任何突发情况的能力。不能紧跟交管工作在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,不能紧接交管工作在新时期发展的新趋势,不能及时转变执法理念,树立证据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导致了部分民警、协管员不能正确发挥执法记录仪的优势作用。
案例:近日,江苏无锡一交警在对一起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